When You Lead, We Support
公司介绍
HOME
公司介绍
公司履历

公司履历

2016~至今

2025

03
35kHz 手持式超声波焊接机开发完成

2024

12
35kHz 小型多功能超声波焊接驱动单元开发完成
06
30kHz 编织袋用连续式超声波封口驱动单元开发完成

2023

08
超声波厨房刀开发完成

2022

10
超声波粉末筛分系统开发完成

2021

06
超声波棒式清洗系统开发完成

2018

01
设立泰国及伊朗代理商

2017

05
设立印度代理商

2016

12
越南分公司成立
12
新加坡代理商设立
10
总部及工厂扩建并迁址

2011~2015

2015

01
工业用超声波切割机开发完成

2014

06
30kHz 超声波涂铟设备 、30kHz 超声波电烙铁、
30kHz 超声波切割机取得 CE 认证

2013

06
超声波搪锡机 (MS-2020H)取得 CE 认证
01
日本、新加坡代理商设立

2012

01
中国深圳代理商设立

2011

11
超声波蛋糕切割机开发完成
06
超声波三明治切割机开发完成
03
超声波食品切割机开发完成

2006~2010

2010

11
中国上海代理商设立

2009

12
专利注册(第10-0934123号)
— 圆柱形产品用超声波涂层设备
06
企业研发中心获得官方认定
05
超声波轮胎切割机开发完成

2008

11
中国宁波代理商设立
11
专利注册(第10-0902077号)
— 冷阴极荧光灯电极超声波焊锡方法
03
超声波溅射靶材涂铟设备开发完成

2007

12
浸悍式超声波搪锡机开发完成
10
专利注册(第10-0773785号)
— 超声波焊锡装置
09
专利注册(第10-0764162号)
— 玻璃粘接装置
02
第二代超声波搪锡机开发完成

2006

11
专利注册(第10-0646399号)
— 焊头可拆卸结构的超声波搪锡机
07
专利注册(第10-0606201号)
— 低压装填灯制造方法
07
被评选为技术创新型中小企业(INNO-BIZ)
06
实用新型注册(第20-0420548号)
— 超声波电烙铁
02
登记为风险投资企业,超声波电烙铁开发完成

2001~2005

2005

12
专利注册(第0540753号)
— 利用超声波去毛刺方法
09
马达组装用超声波装配设备开发并投入生产
06
实用新型注册(第0396181号)
— 焊头可拆卸结构的超声波搪锡机
04
柔性电缆用自动超声波金属焊接机开发并投入生产

2004

10
无电极背光源用三工位超声波焊锡机开发完成

2003

12
超声波金属焊接机开发并投入生产
09
与乌克兰签订超声波焊接设备代理合同
09
国内代理商设立(水原、大邱、釜山)
03
推进海外代理商合作(丹麦、印度、英国、墨西哥等)
01
新一代数字式超声波焊接机开发并投产
(开始向诺基亚合作供应商供货)

2002

06
无洗剂厨房设备试验套件开发完成
04
中性杀菌水超声波发生器开发完成
02
指定国内超声波设备代理商(Powertech)
01
法人转型,成立㈜MECSTECH

2001

07
无洗剂洗衣机用 SMPS 开发并投产
06
超声波焊接机发生器开始出口至中国
06
超声波焊接机发生器开发完成
01
MECSTECH 成立

个人信息处理方针

  1. 总则

MECSTECH Co., Ltd.(以下简称“公司”)致力于保护客户的个人信息,并遵守《促进信息通信网利用及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以下简称“信息通信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府发布的个人信息保护指南。

根据《信息通信网法》第27-2条,公司通过在营业场所张贴以及在MECSTECH官方网站(https://www.mecstech.com/main.php)主页提供链接的方式公开本个人信息处理方针,以便客户随时查阅公司为保护个人信息所采取的措施。

本方针可能根据法律、法规、指南的变更或公司内部运营政策的调整而修订。修订时,公司将及时通过网站或营业场所公示修订原因及详细内容。

  1. 人信息收集使用的同意方式
  2. 客户在通过书面文件、网站、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媒体签署明确告知收集目的、项目及方式的“个人信息及信用信息同意书”,或在公司网站通过身份认证表示同意时,即视为同意公司收集、使用、提供及委托处理相关个人信息。
  3. 在下列情况下,公司可以在未取得客户同意的情况下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
  • 为履行服务合同所必需,但因经济或技术原因难以获得正常同意时;
  • 为服务费用的结算和支付所必需时;
  • 《信息通信网法》或其他相关法律另有规定时。
  1. 关于个人信息处理的委托,若为履行服务合同所必需,且公司已在本方针中披露了受托方受托任务内,则无需另行通知或取得客户同意。
  2. 客户有权拒绝提供个人信息。但拒绝提供可能会导致无法正常使用部分服务或功能受限。
  3. 收集目及使用目的
  4. 公司收集个人信息的目的在于验证用户身份、确认使用意图,并提供优化的定制化服务。公司仅收集提供顺畅服务所需的最小限度信息。
  5. 收集目:
  • 姓名、手机号码、账号(ID)、密码(用于身份验证、投诉处理、统计调研等)。
  • 业会员 代表人姓名、营业执照注册号、办公联系方式。
  • 交易通知: 电子邮箱、电话号码、联系地址(用于交易确认、产品通知、公告送达等)。
  • 支付服 银行账户信息、手机号码。
  • 收集信息: IP地址、访问时间、服务使用记录(用于防止异常访问、开发新服务等)。
  1. 公司不会将个人信息用于上述目的之外的用途,未经同意不会向第三方提供。
  2. 及法定代理人的利行使
  3. 客户可随时申请查询、修改或撤回对个人信息的同意。相关申请可通过电话 +82-32-323-8366 办理,公司将不延误地采取措施。在纠正错误信息期间,公司将停止使用相关信息。
  4. 对于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公司需取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法定代理人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行使上述权利。
  5. 人信息保留期限及毁程序

公司在达成收集目的后会立即销毁个人信息。但在下列法定情形下,信息将保留至规定期限:

  • 合同及撤回订阅记录 5年(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法)
  • 支付及商品供应记录 5年(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法)
  • 者投议处记录 3年(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法)
  • 访问记录(日志): 3个月(通信秘密保护法)

毁方式:

  • 纸质 粉碎或焚烧。
  • 子文件: 使用无法恢复的技术手段进行永久删除。
  1. 人信息安全保措施

公司采取以下技术性及管理性措施以确保信息安全:

  • 措施: 密码加密、文件锁定、安装及定期更新防病毒软件、使用SSL加密传输数据、安装入侵检测系统。
  • 管理措施: 建立管理程序、限制访问权限(仅限业务必需人员)、开展员工安全培训。访问权限仅限于直接/间接处理客户业务的人员及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本网站可能包含指向第三方网站的链接。公司对第三方网站的内容、服务或隐私政策不承担法律责任。访问此类外部链接时,请务必查看该网站的隐私政策。

  1. 征集诉处

如有任何疑问或投诉,请联系:

  1. 人信息保护负责

公司指定以下负责人处理个人信息保护相关事务:

  • 首席私官 (CPO): 宋哲圭 (Cheol-Gyu Song)
  • 人信息保护经理: 金庆坤 (Kyung-Gon Kim)
  • 电话 +82-32-681-9683
  • 箱: sale@mecstech.com
  1. 政策更公告

本个人信息处理方针制定于2023年5月1日。若因法律或安全技术的变更而增加、删除或修改内容,公司将通过网站进行公告。

生效日期: 2023年5月1日